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剩余项目)建设工程预算编制服务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2212-440605-04-01-41304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的(剩余项目)建设工程预算编制服务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总占面积约107.6亩,建设用地总面积71702.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810.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33928.1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49882.74平方米。本工程6栋研发空间、3栋研发办公、1栋垃圾房;地下室一层,局部2层。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完成为止。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4842.72元(含税)。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三龙湾数智科创产业园项目(剩余项目)建设工程预算编制服务,服务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工程(含外墙铝合金门窗)、机电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电、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消防电、气体灭火、抗震支架等)、暧通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屋顶光伏工程、室外配套及公共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正式供水、燃气工程、室外管网及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标识系统、海绵城市、园区永久性围墙、充电桩、园区路灯、园区亮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能源站建设等)、绿化园建工程、外电工程等。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出具预算编制成果,出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清单及单价,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相关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能清晰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有效期。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投标人接通知后于2024年1月12日至1月19日到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现金购取,售后不退。

6.投标

  6.1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 2    1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4  2    1  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4 2    1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 1  19  日(具体时间)前到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予以确认及购买标书。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智立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B3座4楼工程管理部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西路11号盛南公馆207室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6678685 电  话:0757-82781546
传  真:/ 传  真:0757-8278154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ongdao_fs@163.com

  2024年1月12日